>  > 

肺结节癌变保险拒赔

 小编点评🥑
🎶🐍🥚更好服务新时代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,携手中城大有,天能储能向“新”发力,专家:美拉同盟在南海围堵中国 中国须做军事斗争准备

「环球网」国防部回应何时解决台湾问题最新版截图

大乱斗!积分榜:国足净胜球劣势垫底&4队6分,澳洲第2,巴林第5截图检察官拒绝特朗普请求!截图埃及、意大利、土耳其——新科技助力考古新突破截图新华社消息|习近平同阿联酋总统穆罕默德就中阿建交40周年互致贺电截图性格测试成应聘被淘汰的理由截图

c7电子娱乐平台

新京报讯(记者吴淋姝)近日,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分家纠纷案件,张大爷在分家近30年后,要求二子返还分家单中赠与的财产,协商不成遂对簿公堂。最终,法院认为分家单实质上是分家析产协议,不是单纯的赠与合同,且已得到实际履行,不支持张大爷撤销分家单的诉求。 11月21日,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了解到,张大爷共生育张一(化名)和张二(化名)二子,张大爷原有祖遗房屋一处,后又申请批宅基地一处,1990年,张大爷与二子进行分家并签订了分家单,对家庭共有财产的两处房产、家具、粮食等进行了分配,对外债、老人赡养、老家住房等问题进行了约定。现张大爷主张其经济状况恶化,不愿意由两个儿子赡养,要求两个儿子返还分家单中赠与的财产,遂诉诸法院。 张一辩称,其近30年始终履行赡养义务,张大爷的吃穿住行均是其负担,其认为分家分配的不是张大爷的个人财产,而是对家庭成员共同财产的分配。张二辩称,其近30年来也始终履行赡养义务,之后也愿意继续赡养张大爷。 法院认为,赠与协议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,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。但分家协议是家庭成员之间达成的,将大家庭分成小家庭以及将家庭共有财产予以分割的协议,内容一般涉及家庭共有资产分配、债务承担、老人赡养等。 因此,本案中的分家单不是单纯的赠与合同,实质上是分家析产协议。对分家协议效力的认定,应遵循尊重善良风俗,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的原则,应着重审查分家协议是否已经实际履行。 法院经审理认为,本案中,张一和张二分别已在分得的房屋处居住至今,分家单已得到实际履行。依照本地农村习俗,子女成年后父母主持为子女分家是一种习惯,原告现主张两处房产均为其个人房产,不符合农村习俗和实际情况,法院不予采纳。 经核查,分家以后张大爷与张一共同生活长达近30年,张二在张大爷生病住院时也尽到了照顾义务,且在法院就赡养纠纷作出判决后也履行了给付赡养费的义务。张大爷陈述的理由均不能作为撤销分家单返还房屋的理由。 综上,张大爷主张撤销分家单无事实和法律依据,法院不予支持。 法官表示,分家析产协议是处理家庭财产的一种方式,是在家庭生活中,为了子女独立分开生活,家庭成员就家庭共有财产协商一致进行分割的协议,主要目的在于对家庭成员的共有财产进行明晰和处理,不是对个人财产的处分,而是家庭共同财产,如果有个人财产应先从共同财产中区分出来c7电子娱乐平台,如果将个人财产赠与家人,则属于赠与合同范畴。因此,分家协议实质上是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,性质上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析产,不能按照赠与合同来处理c7电子娱乐平台,不适用赠与协议撤销权的规定。编辑 杨海 校对


@联系我们
-应用内反馈:「我」-「右上角菜单」-「设置」-「反馈与帮助」
客户24小时在线服务

失笑开怀大笑卡2024更新内容

运用全新的功能,让使用更加安全便捷
更多 

网友评论更多

  • 1堵固琼j

    习近平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九次峰会第一阶段会议关于“抗击饥饿与贫困”议题的讲话(全文)⌚🌿

    2024/11/22  推荐

    187****4458 回复 184****9822:SpaceX“星舰”第六次试飞成功!特朗普亲临现场观看📣来自从化

    187****8188 回复 184****9044:赖清德被直接点名 民进党当局慌了🚥来自丹东

    157****792:按最下面的历史版本➐⚙来自库尔勒

    更多回复
  • 2671章腾轮104

    G7财长会砸了,日本欧盟都在盯着中国⛸🎲

    2024/11/21  推荐

    永久VIP:这两个“骗子”谈了场恋爱,你看好吗?💡来自潞西

    158****9243:古祠堂里唱黄梅☀来自亳州

    158****3315 回复 666📚:24岁中国游客普吉岛骑摩托车身亡📡来自北海

    更多回复
  • 633茅华羽rh

    日媒:日本自民党高官再提自卫队常驻美国🔑🌃

    2024/11/20  不推荐

    梁奇珍hu:我科学家发现荞麦属新种🚖

    186****395 回复 159****9253:胡耀邦及“八十年代”的永恒价值:纪念耀邦诞辰109周年☗

为超大城市治理贡献智慧(新视角)热门文章更多

相关专题

最新专题